【十年中国风】让马斯克惊叹的“基建狂魔”为何难复制******
中新网北京10月4日电 题:【十年中国风】让马斯克惊叹的“基建狂魔”为何难复制
记者 左宇坤
“9个小时完成一座火车站的改造工程”“589米长的四车道立交桥夜间8小时拆除”“3万吨车站平移288米,还来了个90度转身”……
这十年,如此种种高效的中国建设速度,在海外社交平台被外国网友称为“基建狂魔”,被频频围观,并火回国内。甚至,美国企业家埃隆·马斯克也曾在社交媒体上转发“9小时改造火车站”的视频,并赞叹中国先进基础设施的发展速度。
“基建狂魔”圈粉世界,直观是海外舆论场对中国基建能力的惊叹和钦佩,背后则是西方对难以复制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的感慨。
中国基建史,是一部逆袭史
“高山大海也无法阻止中国修路的脚步。”英国一档著名汽车节目曾将镜头对准了中国的高速公路网,主持人在节目中连连赞叹,“不是因为地形有多简单,是因为中国人有强大的信仰。”
1988年之前,中国还没有一条高速公路。而截至2021年末,全国高速公路里程已达16.9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8090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曾经,广西第一趟进京列车需要运行60-70个小时,如今南宁至北京最快高铁仅需10.5个小时,实现“半日达”。目前,中国高铁运营里程突破4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中国大桥总长度世界第一;公路桥和铁路桥总量超过100多万座,数量世界第一;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交通系统,使2000公里范围可4小时通达。在这背后,是“基建狂魔”集中力量办大事,一路向前完成逆袭。
如今,中国基建还走向国际,向世界分享中国速度。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佩列沙茨大桥等一大批以中国标准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在海外加速落地,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
“就连批评中国态度最坚决的人也惊叹于该国建造桥梁、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能力。”华尔街日报2021年4月5日曾刊发文章《美国羡慕中国的基础设施,但要模仿它并非易事》称,两国有着不同的需求和制度,在改善基建方面美国可以直接运用的中国经验可能有限。
港珠澳大桥。 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中国基建史,是一部奋斗史
纵论古今,从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等神话传说,到万里长城、京杭大运河等超级工程,中国人的骨子里从来不缺 “基建魂”,也不缺愚公移山的精神。
“中国速度”的诞生,离不开中国现代化建设者们攻坚克难的恒心,敢啃“硬骨头”的决心,以及民众的万众一心。
为了世界上首条环沙漠铁路线“环塔克拉玛干沙漠铁路线”的最后一块“拼图”——和若铁路早日通车,在施工高峰期,建设者们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在零下20℃的严寒里坚守岗位,最后用时仅三年多让和若铁路实现通车。
在跨越琼州海峡的电力联网工程中,为了按时将海缆从临时泵站转移到终端站,100多名村民团结一心,经过多次演练,靠肩挑背扛成功搬运了海缆,令外方都大加赞叹。
“从跨越大江大河到穿越山谷溶洞,从稳固高寒冻土到抵御14级台风,还要兼顾保护天上的飞鸟、地下的文物……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建设者,会遭遇如此复杂的设计挑战。但破解这些世界级难题,造就了世界级工程和世界级建造队伍,使中国成为当之无愧的基建强国。”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副院长王玉泽说。
日前,被称为“国际工程界诺贝尔奖”的2022年度“菲迪克工程项目奖”揭晓,中国斩获九个获奖项目中的三项,成为获奖最多的国家。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复兴号动车组风驰电掣,港珠澳大桥碧波横卧,天山三线公路物畅其流,平潭海峡公铁大桥傲立于风暴海域……大江南北,一个个重大基建项目在速度与激情中落地,勾勒出中国发展的新坐标。
中国基建史,是一部创新史
曾经,摆在“基建狂魔”面前的主要难题是地图上的山海湖泊、设备里的技术难关。如今,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基建”也逐步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新亮点。
2022年各省份纷纷提出新基建投资计划,有的地方提出“适度超前布局”,有的则明确“加快”,“十四五”全国投资规模或将超过15万亿元。
新基建带来大放异彩的“云”业态运作在“云上”,落笔在“脚下”。数实融合,各地澎湃进行中的传统基建、新基建项目,承载着扎实增进百姓福祉的愿景。
来自偏远山区的农家,借助顺畅的直播、通达的物流,可以把特色商品卖到全国。
依托于5G网络,医生所在的主操作台和患者所在的操作台可以跨越山海,分别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偏远地区民众也能享受到三甲医院专家远程指导与诊疗,让信息多跑路,让病人少跑腿。
……
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并着力构建以新一代通信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和算力设施为核心、以融合基础设施为突破重点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重塑出行时空,增进百姓福祉。各种数实融合的基建项目带来的种种新技术、新体验,是“基建狂魔”在用决心和艰辛书写民生实录,圈粉世界。(完)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